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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社會工作者」

黃健偉

社聯總研究主任

不經不覺,又踏入五月;我亦要開始構思我們每一年的約會。(既然是大家的約會,也歡迎大家就如何組織這個會議提點意見!)

我先從主題演講嘉賓開始想起。大家都記得,去年我們邀請了Irwin Epstein教授主講,為我們整個「運動」定調:服務實踐者也可以是研究者。從這一點開始,今年我希望可以邀請一些外地推動服務研究的團體來港與我們分享他們的經驗。經過一番努力搜尋,我發現芬蘭有一個叫做Heikki Waris Institute的團體。它們是這樣介紹自己的: “Heikki Waris Institute is a unit of development, research and education of urban social work. The Institute is a part of Socca, the Centre of Excellence on Social Welfare in the Helsinki Metropolitan Area. The main focus of the Institute is in practice research, especially in systematic researching and teaching professional practices.” 這個團體的成立,是基於早年的一項十分有趣的實驗。在80年代後期,赫爾辛基市政府社會服務部與赫爾辛基大學開展一項試驗計劃,在兩個社會服務單位內挑選六名社會工作者,冠以一個名為「研究社會工作者」(Research Social Workers)的職銜,並重新訂定他們的工作內容:三分之一時間在單位內從事研究工作,三分之二時間從事服務實踐。他們的研究工作,由大學委任一名研究員督導,整個項目則由大學、社會服務部及業界組成的督導委員會統籌和督導。

總結實驗經驗後,赫爾辛基市政府就在2001年開始,與有關持份者簽訂合約,成立今天的Heikki Waris Institute,其宗旨是要推動服務研究,並清楚確立其信念:社會工作者是社會工作知識的創造者。他們意識到,傳統上研究及服務實踐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思想和工作文化,故試圖以服務為本的原則結合兩者,以期建立業界的研究能力,為社會服務創造有用的知識。另一方面,他們亦積極發展服務研究的方法學,以服務為基礎,構建服務研究的原則、策略、及方法學原理等等。故除了開展服務研究外,他們亦研究這個項目,以達致一套適合在服務實踐場合應用的方法學。

看到這個項目,我有很大的啟發。我常常提及,在推動服務研究能力建設方面,我會分成三個層面看,一是個人、二是機構、三是業界;而我一直都覺得,在機構層面的推動工作最難。這個項目,則可以說是一箭三鵰,真正是一個項目把三個層面互相扣連,它們亦互相推動。

以現時香港的情況而言,開設一個叫做「研究社會工作者」的職銜,或許有點天馬行空,但以此作為其中一個工作目標,可讓我們的推動工作更聚焦。當然,我們難以想像特區政府會像赫爾辛基市政府般,我們亦沒有必要把赫爾辛基的經驗照搬拿來,但從這項目得到的啟發,或許可以讓我們找到一個更適合香港的方案。

後來,我發現這個組織,就是去年2nd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Practice Research的主辦單位,而Irwin Epstein教授也是這個會議的主講嘉賓(他在我們會議發言時也有提及這個會議!)。或許,今年我們可以邀請這個團體的專家來分享他們在推動服務研究的經驗。

剛過去的三月份,社聯組織了一個代表團參與3rd European Conference for Social Work Research。最近和代表團成員開會,他們也得到很多啟發,並表示想在此平台稍作分享。我當然歡迎。(同工若有興趣分享對服務研究的想法,亦可與我聯絡!)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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