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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服務為本研究」方法學

黃健偉

社聯總研究主任

過去兩週,為一個機構進行服務研究工作坊,藉著組織有關教材和思考的機會,我又再一次思考服務研究在方法學上的發展問題。

跟過往很多次工作坊一樣,參加者最關心的問題,經常都是:抽樣和樣本代表性、研究設計是否須要有對照組(Control Group)、統計分析的結果怎樣才有效等問題。大部分參加者來到工作坊,不少都希望聽到一個可以讓他們安心的答案。是否有這樣的答案我不說了;事實上,若有這樣的答案,大家應該都在學院聽過不少;但大家仍然不斷有同樣的問題,一種可能性是忘記了。如果你沒有需要應用,忘記當然是十分正常。但若你有應用的機會而仍然會有這些問題,那可能是那些答案跟你實際面對的服務研究的處境有太多矛盾。

覺得自己認識不足而尋求補足,十分自然,亦是應有的態度。可是,大家有沒有想過,現實不符合理論上的要求,我們除了想辦法滿足理論上的要求外,亦應該看看這些理論上的要求,是否切合實際。

或許,可以先從一些大家都熟悉的學術研究名詞入手。

樣本:甚麼是樣本呢?樣本是從整體中挑選出來,以估計整體的特點。但在服務實踐的處境中,參與服務的使用者自然就成為了你的「樣本」,這些既是服務使用者又是研究對象的人,有多少情況是可以由工作員挑選呢?如果樣本必須涉及挑選,那服務研究可能就沒有學術上所說的樣本。而這是服務研究中,我們必須接受的現實。

代表性:樣本的代表性,與樣本選擇的隨機性有關。在服務的環境中,隨機抽樣甚少有機會達成,因為我們連挑選的機會也未必有,更惶論要系統性隨機抽樣。即使我們不顧一切地純粹關注研究,現實是我們接觸的大部分服務社群,在社會上並沒有集中整理登記,讓我們從一個登記框架中抽樣。若以整體住戶或人口抽樣,你可能要抽一個極大量的數目,才能得到一定數量的目標群,成本大得根本不可能。這又是另一個服務處境的現實限制。

對照組:隨機對照實驗(Randomized Control Trial)要求有對照組,但在服務的處境中,誰能創造一個對照組出來?就算不談專業道德,純粹從實際操作考慮,一般機構無論是行政、人手、資源都很難追求這種科學性。

一方面,樣本不是我們自己挑選的,能夠挑選的亦不可能是系統性隨機挑選;另一方面,我們亦較難組織對照組。從一般學術研究的角度看,所謂外在有效性(External Validity)和內在有效性(Internal Validity),在服務處境中都難以得到基本保証;能夠讓我們建立某種嚴謹科學知識的路,一開始就差不多都給封住了,以那種科學知識的規條來進行、評價服務研究,還有甚麼意思呢?

開發服務為本研究的方法學,就是要以「切實際」的角度,提出一些方法學原則及步驟。服務為本研究方法學,必須要擺脫一種把這些「真實的不完美」絕對化地看成是問題思維。相反,從另一個角度看,這些不完美但真實的問題,對我們提出與社會工作相關的問題、及社會工作知識的積累,是十分重要的。

直至現時為止,要探討服務為本研究的方法學,仍然難免要與正統學術研究作區別,這種對立命題方式並不理想,因為無論是甚麼研究,都必須以開放、透明的胸襟,樹立其有效性和接受批判。以往主流學術圈子講的知識建立,有時會過度脫離實際的服務處境;故強調服務處境的獨特性,對開發服務為本研究的方法學十分重要。不過,有時我會擔心我們會矯枉過正,利用這些獨特性來合理化各種不嚴謹的研究作風,甚至自以為是。最近去看了一位本地劇場創作人黃詠詩的「屠龍記」,對上述這一點我更深有啟發,無論是服務實踐或是服務研究,最重要的還是要盡自己的「本份」去做。

2013年3月18日

(請注意:兩星期後的星期一是復活節假期,文章會順延一週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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